“您好,这里是石拐区人民法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清晨,12368热线铃声开启了疫情下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的一天。
“您好,我是宁夏的一家企业,我与石拐区的一家公司有一起合同纠纷,现在疫情期间能不能立案?”
“您先不要着急,疫情期间我们是可以立案的,您可以选择网上立案或者邮寄立案,如果您当地疫情不严重还可以选择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您可以用手机微信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或者电脑登录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我们有专人负责,收到后会第一时间给您办理。”
据了解,宁夏某钢铁公司与包头市石拐区一家物流公司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法院一审判决后,由于被告未按时履行完毕给付义务,该公司计划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路途遥远和近期包头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等原因,该公司无法到现场递交申请。该公司负责人正在一筹莫展之时,看到石拐区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该公司立即致电立案庭寻求帮助。最终,在石拐区法院工作人员的全程指导下,该企业顺利完成网上立案,一站式无接触诉讼服务解决了企业难题。
据统计,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石拐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听咨询电话50余次,审核网上一审民商事及首次执行案件6件。在战“疫”的特殊时期,石拐区法院奋勇当先、毫不退缩,不断提高法治化思维和守土尽责、为民服务的决心,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到诉讼服务的每个环节,持续深化“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企业深切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速度与温度。
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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