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倾情为民营企业解难解困,我为达茂旗法院的法官点赞。”达茂旗百灵庙镇某水泥预制厂的经营者由衷地称赞道。近日,达茂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庭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2016年,被告给某政府施工,从原告处赊购草坪砖共计三万余元,之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给付货款,原告遂起诉至达茂旗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认为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实际上是涉及营商环境的诉讼,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因办案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承办法官在审理中着重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支付货款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治是民企发展最好的定心丸,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近年来,达茂旗人民法院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
融媒体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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