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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纪检监督 保障全市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守战“役”一线,以强有力的纪检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和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月18日,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参与各类疫情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置会议,核实各旗县区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车准备情况,是否满足我市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后医疗废物转运需求。同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把挽起人民群众袖口携手同行的自身主体责任与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政治热情,提前安排部署,做好启动核酸检测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求派驻各旗县区分局纪检组履职尽责,下沉监督,保障各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组织疫情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置会议

2月19日,各旗县区陆续启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后,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对各核酸检测点、医疗废物临时收集点和集中隔离点的医疗废物转运和处置指导调度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做好医疗废物台账记录、落实好转移联单制度,规划好医疗废物转运路线,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安全处置。要求派驻各旗县区分局纪检组贯彻“清单+台账+督导+惩治”的监督管理方式,保证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有序处置。对工作不力,尤其是失职渎职问题要开出清单,一律从快从严对号入座严肃处理。

现场收集、转运医疗废物

2月23日,针对包头市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后医疗废物数量日趋增多情况,为保障各核酸检测点和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及时、安全处置,防范医疗废物运输、处置环境风险,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包环办发[2021]118号)要求,及时启动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市五区、石拐区和土右旗核酸检测点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按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中医疗废物接收、贮存、输送与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应急响应工作有序开展。

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及时处置

2月25日,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赴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九原区医疗废物收集点调研督导,切实保障全市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

现场督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包头市现有医疗废物常规处置设施5个,处置能力为14.72吨/天,现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2处,处置能力38.2吨/天;已于2月22日启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1个(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处置能力30吨/天。2月24日,包头市已启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总处置能力为44.72吨/天,包头市共产生医疗废物30.76吨(其中新冠医疗废物6.63吨),处置医疗废物30.76吨(其中普拉特电厂应急处置23.08吨,全市涉疫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收运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为68.8%;包头市暂存常规医疗废物0吨。

医疗废水处置方面:包头市调度监管的7家医疗机构(一附院、二附院、三医院、白云医院、固阳医院、土右医院、达茂旗医院)均建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740吨/天,超过800 吨/天的实际处理水量。接收定点医院的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日处理能力44.2万吨/天,超过33万吨/天实际处理水量。截至目前,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隔离点均能够严格落实疫情期间污水处理、消毒及监测监管要求,出水水质及各项卫生学指标满足疫情期间排放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

来源: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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