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我市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提高还款能力系数、扩大异地贷款范围两项举措,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
“此次政策调整,提高了还款能力系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中的还款能力系数0.4调整提高到0.5。这对于未满贷款最高额度的单人、双职工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贷款额度也随之相应提高;已达到贷款额度上限的单人、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不会有变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发展科科长张志国介绍。
据了解,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月缴存额测算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24%×还贷能力系数×12×款贷年限。
“经过我们大致测算,还款能力系数提高了0.1,职工贷款额度相应增加25%。也就是说,未满贷款最高额度的单人、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最高分别可提高约7.5万元、15万元。”张志国表示,具体贷款额度还要受到职工是否正缴存、首付比例、还款能力、家庭房屋套数、负债及征信等情况影响,最终额度以实际审批为准。
近年来,随着异地置业现象增多,购房者在置业时尤为关注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何为异地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我市在异地贷款范围上也做了调整,放开异地贷款呼包鄂乌区域限制,扩大至全国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张志国介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贷款一致,只需要多提供一份异地缴存证明,就可办理贷款手续。“比如,某职工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包头市购房,他符合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就可以向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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