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财政拨付上级资金1576万元,专项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人数3.05万人。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8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9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
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客观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按照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障人数和既定标准及分担比例予以分配和拨付,专款专用,并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或依托社会保障卡等渠道发放到位。
资金的足额保障,有效提高和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扶持政策,统筹多种帮扶困难群众措施,让受益人群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融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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