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1月份从二医院门诊1楼为我母亲开药,价格为5.6元。2月21日从乌审道与幸福路交叉口西,包百超市门口药店购买同种药品,价格为24元,为何差距这么大?这样的价格差距是否合理?
答:青山区委办公室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经与青山区市监局核实了解,根据发改价格〔2015〕04号文件《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提到的“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一般药品价格属于自主调节价,商家可以自主定价,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青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沟通,认真讲解相关政策,网民表示非常满意。办理人:李国宁 办理单位:青山区市监局 联系电话:6992846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