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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非强制性收取的燃气报警器、波纹管等费用为何难以退还

问:中梁首府壹号院以“代收代缴”名义向每户业主强制收取了燃气报警器、波纹管等费用共计570元, 针对该项费用经多次向市燃气公司反映,得到其答复为非强制性,业主可自愿进行选取安装;后针对该项费用要求进行退还时,其人员答复为开发商收取,与其无关。请相关部门答疑以下问题: 1.开发商发出的《收房通知书》上明确为“代收代缴,但为何市燃气公司反馈为开发商收取,到底这笔款项由谁收取,进了谁的账户? 2.既然明确为非强制性,为何业主在办理退费时,被不停刁难,市燃气公司与开发商相互推诿扯皮, 每回都以向上级领导请示为由搪塞过去,不解决问题。 3.开发商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已有业主曾办理过退费,为何到其他业主办理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执行。

答: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好,我局工作人员在收到信访后,迅速落实情况,立即与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核实。经过了解,中梁首府壹号院为包头市新建楼盘项目,项目开发商与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燃气工程合同及安防设施合同,在解决居民生活用气的同时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开发商自愿配套行为,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了相应的施工。原则上安防设施属于房屋配套设施,开发商跟住户收取的小区安防设施费用是开发商自身行为。同时各项合同及费用缴纳为开发商直接对接,对于住户想要退相关费用的需求,还需联系开发商进行沟通。 按照包头市住建局印发的《包头市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包住建公〔2021〕26号)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行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加装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报警器、切断阀等)。从今年开始,新建小区必须加装,由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及图审中心监督实施”,文件印发时间为2021年7月8日。故若该楼盘工程验收在2021年7月8日之后,户内技防措施则是标准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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