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闭隔离管控人员看病就医事宜公告
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闭隔离管控人员看病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隔离场所人员看病就医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热患者需外出就医的,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联系120急救车送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提供“点对点”接送、接回服务,实行闭环管理。不允许自行外出就医。
二、肾功能衰竭、放化疗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连续性治疗的患者,由社区防控办、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派专车送至原诊疗机构,由原诊疗机构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或“点对点”送至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接续治疗任务。
三、孕产妇、新生儿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派专车“点对点”送专门医疗机构就诊。
四、急危重症患者本着就近、就急的原则,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联系120急救车转运救治。
五、慢性病患者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派专车“点对点”送至基层医疗机构或旗县区医疗机构就诊,相关医疗机构视患者病情可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
六、所有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患者。
七、市卫生健康委疫情期间健康服务热线0472-8615676,同时公布全市三级医院、旗县区就医咨询服务热线。群众如遇看病就医困难,可及时拨打。
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2年2月28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