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全市药械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倡议书》倡议: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清生产经营活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做有为民情怀、有奉献意识、有担当精神的本土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携手抗击疫情。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药械安全主体责任,积极畅通进货渠道,严把进销存环节质量安全。严禁不合格药品及防护用品流入市场。坚决杜绝药械市场发生任何安全事件,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坐地起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强行搭售、销售不合格药品及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企业要从严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登记码)+测温”要求,发现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全市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公告(2022年1号)要求,停止销售退烧、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四类药品(包括互联网销售)。对其他有慢性病治疗需求的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前往就近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各企业要持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每日必须进行2次体温检测和场所消杀,并做好登记。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融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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