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20号)
2022年2月24日21时至23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1,昆都仑区),确诊病例21与确诊病例1同住一个单元不同楼层,通过隔离场所人员核酸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均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运至包头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截至目前,我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21例。
现将确诊病例21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月14日至17日,因身体原因在熙华公寓家中未外出。
2月18日,被集中隔离。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或旗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4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