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出台多项严控措施。
要求全市所有大型聚餐活动一律停办,各餐饮单位严禁承办各类集体聚会、聚餐活动。提倡减少家庭私人聚餐,且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咳嗽、发热、流感等症状的人员尽量不参加聚餐活动,尽量避免前往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非宴会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正常客容量的50%以下,提倡采取打包带走或外卖配送方式减少就餐,倡导刷卡或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所有聚餐活动不得邀请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包不满14天的人员或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顾客进入餐饮单位应“戴口罩+扫码+测温”,要求其非就餐时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较多时,引导间隔一米排队,防止人员聚集。就餐时隔位或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保持一米以上,同时使用公筷公勺,提倡文明用餐,光盘行动。
餐饮单位要对顾客及从业人员从严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扫码登记。发现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1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所在地旅居史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实行晨午检制度,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从业人员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所有从业人员要主动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餐饮单位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必须按“蒙冷链”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加工制作食品必须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
餐饮单位应当对所有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记录。加强餐(饮)具、调味品容器、所有冷链食品接触面外包装和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对各种设备、区域、接触面、高频接触点(如台面、夹子、服务用具、开放式自动展示台、门把)、垃圾桶、卫生洁具等进行更高频率的清洁和消毒,同时,加大对工作人员工作服的清洁消毒频次;确保店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做好就餐场所消毒、通风。
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和食品安全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餐饮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将采取查封停业措施,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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