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2号)
2022年2月17日20时30分,我市报告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月10日,确诊病例苗某某与党某自驾车前往呼和浩特市。
2月13日,与党某自驾车从呼市返回包头,当日18时许从九原高速口下高速后与党某入住友谊大街诺德小区对面锦江之星323房间,后打车到富强路品徽轩与党某就餐;23时许返回锦江之星后再无外出。
2月14日,中午12时许,在邻近青山区万达B座的嗦一碗螺蛳粉就餐;15时30分许,入住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汇处西北华发新天地20-A内蒙古昱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708号房间(外挂牌子是馨致酒店);18时30分许自驾车返回熙华公寓;19时许由熙华公寓打车到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23时许打车返回熙华公寓后再无外出。
2月15日,11时30分许,自驾车到钢37号街坊6栋14号与家人吃饭;15时许,自驾车到青山区政府306会议室参加会议(全程佩戴口罩);18时30分许,步行前往佳园小区29栋53号朋友家聚餐;22时许步行返回熙华公寓后再无外出。
2月16日,9时30分许,自驾车去内蒙古银河劲美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健身房健身,约一个半小时后返回熙华公寓;中午自驾车去丽江小城(1号公馆对面)就餐,饭后返回熙华公寓;16时许自驾车去劲美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健身房健身;18时许去熙华公寓门口宽心大药房买药;18时30分许打车由熙华公寓前往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就餐;21时许打车由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返回熙华公寓;22时30分许到包医一附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于23时许返回熙华公寓后再无外出。
2月17日,上午10时,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或旗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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