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纳社会面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中的技术优势,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部门在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火灾调查、消防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决策咨询能力,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公开征集消防领域专家,成立包头市消防工作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防火、火灾调查、建筑施工、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防火、消防工程、灭火救援类、建筑(建材)类、煤化工类、精细化工类、仓储(危险化学品储运)类、冷库类、铁路类、地质类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或同意从事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火灾防控专项督查、灭火救援现场决策、火灾事故调查、重大消防安保活动、举报投诉现场核查等各类活动,为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隐患治理、灭火救援、火灾调查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熟悉灭火救援技术、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区相应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四)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必要时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有消防工作经验且具有相关技术资格的,优先选聘。
四、有下列行为的,不再担任专家
(一)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借消防技术专家名义承揽业务、牟取利益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四)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五)因国家政策法律变更,对此类专家库另有要求的,此专家库自行解散。
五、聘任周期
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2年,期满后重新聘任。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包头市消防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和相关履历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448268054@qq.com。报送纸质版的,报送至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联系电话:0472-5308121
联系人:吴东杰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51号
附件:包头市消防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来源:包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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