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集体约谈警示会。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和9家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我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监测情况、专项整治检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分析了全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会上,再次强调了对国家关于酱油、食醋新国标要求和有关政策要求,明确严禁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食醋,严禁将无完整发酵工艺产品标注醋、陈醋、酱油、老(生)抽等字样的虚假标识行为。同时,组织全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各企业负责人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要求开展酱油、食醋生产,确保群众吃的安心,吃的放心。
会议要求,各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建立企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和GB2717、GB2719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标识标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强化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仓储运输等管理,定期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迅速行动,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通过全面自查,及时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全面有效应用“风险管控平台”开展自查,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记录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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