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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

近日,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与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牵头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本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民警和检察机关指派的检察官共同负责,承担着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旨在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席会议、数据研判等方式,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信息共享,实现检警双方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为了利用好、发挥好监督协作平台的优势,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将其落实落细,切实推进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市公安局还共同签发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为深入推进两项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全部挂牌,实现全市两级全覆盖。此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检警协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利于推动公检两家在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上的融合统一。双方既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又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有利于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共同推进社会治理,标志着新时代公安工作更高效规范地开展,体现了“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对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

融媒体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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