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
近期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存在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和防控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重点场所开展防控登记,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即日起,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居民小区、“五小”行业等各类重点场所实行信息化防控登记。
二、各重点场所要继续按照《关于推广使用“防控登记”小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包防指发〔2022〕5号)(详见附件1)要求积极主动开展防控登记。
三、各旗县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各工作专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宣传工作实现高频次全覆盖,同时有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防控登记;市信息化专班要按照《关于印发疫情处置信息化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网络、系统优化、培训等技术支撑保障;市社会管控组要及时依据已获取数据精确开展流调工作,及时掌握使用中问题,做好问题收集反馈;研发企业要及时做好使用者反映问题的整改,不断完善功能应用,同时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确保场所机构、个人信息安全。
技术支持:1.张 洋:18201322320
2. 王海转:17610420764
3. 陈 俊:18904727365
4. 王凯伦:15731488281
5. 张伟宁:18701572362
附件:1.《关于推广使用“防控登记”小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包防指发〔2022〕5号)
2.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及鹿城健康服务小程序关注、注册操作流程
3.居民扫码功能使用
4.场所(交通工具)码生成功能使用
5.老年人、儿童功能使用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8日
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及鹿城健康服务小程序关注、注册操作流程
一、使用者可通过以下方法关注“鹿城健康365” 微信公众号、“鹿城健康服务”小程序。
方法一: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下两个二维码。
方法二:进入微信,在搜索框输入“鹿城健康365”、“鹿城健康服务”字样即可。
二、关于注册、登录及实名认证。首次关注使用者需通过填写手机号码并进行短信验证进行注册,注册后根据提示弹窗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去添加用户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三、“防控登记”小程序使用
1.打开“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最下端“健康服务”菜单,进入首页,点击“防控登记”即可使用相关功能。
或扫小程序直接进入防控登记页面。
2.打开“鹿城健康服务”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界面,点击 “防控登记”即可使用相关功能。
“居民扫码”功能使用
注册完成后,居民进入“防控登记管理”页面,点击进入“居民扫码“功能,扫描场所(交通工具)二维码即可完成登记。
“场所(交通工具)码生成”功能使用
1.“场所(交通工具)码生成”功能
(1)申请二维码
场所(交通工具)管理员打开“防控登记”页面,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 “场所(交通工具)码生成”。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生成场所登记码。
(2)药店登记药品
如登记场所为药店等人员,需要对购买感冒药、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等药品到访人员进行购药登记。
(3)保存二维码
点击“保存二维码”按钮,将二维码即可保存到手机相册,纸质打印版张贴使用。
(4)修改登记和导出登记记录
点击“修改登记”按钮,进入修改信息页面即可进行修改。
点击“导出登记记录”按钮,打开导出扫码记录页面,可按日查看历史扫码记录,或点击“导出”按钮,将扫码记录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中进行下载。
“老年人及儿童”功能使用
1.“老年人及儿童专属码生成”功能
家庭成员打开“防控登记管理”页面,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 “老年人及儿童专属码生成”,点击“添加老幼信息码”,填写姓名等相关信息,即可生成老年人及儿童专属码,点击“保存二维码”可将此二维码可打印成纸质版随身携带。
2.“场所(交通工具)扫码”功能
场所(交通工具)工作人员打开“防控登记管理”页面,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 “场所(交通工具)扫码”,可对“老人及儿童专属码”进行扫描。场所(交通工具)扫描“老人及儿童专属码”之前需要按照提示先注册场所(交通工具)码,注册完成后即可进行扫码。
3.“辅助登记”功能
随行亲属或场所工作人员打开“防控登记管理”页面,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辅助登记”,填写姓名等即可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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