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检查组随机对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店、九悦烤鸭神华店、友谊蔬菜市场及厚道大药房神华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进口水产品、水果及“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情况。
检查组重点查看了企业进销台账、食品贮存、餐饮具洗消保洁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均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个别企业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超过有效期的问题已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
检查组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要严格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购进和销售;药店工作人员对购买“四类”药品的消费者要做好实名登记,并及时上传身份信息和所购药品信息。各类商户要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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