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包头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于2022年1月20日正式印发,我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出台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措施的城市。
《具体措施》从10个方面提出29项具体任务,其中包括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快药品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医药产业发展水平等。
出台《具体措施》,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面临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加快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对于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保护和促进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融媒体记者 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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