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九原区了解到,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近期妥善化解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据了解,原告孙某系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军队训练项目“侧倒”时摔伤,造成左臂桡骨两处骨折。原告的监护人认为孩子受伤是被告学校老师在训练时指导不到位并且疏于监管所致,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将学校诉至法院。校方辩称校内学生多,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老师人数和精力有限,无法做到时刻盯着孩子,已经尽到相应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孙某系在校学生,事故发生在校内,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更会加重家校矛盾,不利于化解纠纷。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更有利于解决矛盾,便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承办法官依法、依情、依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学校赔偿原告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融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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