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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资委:严格禁止国有企业和员工从事虚拟货币“挖矿”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压实企业监测、核查、整治工作责任,加强长效监管,1月19日,自治区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召开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工作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丁礼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规划发展处传达了有关部门关于严查严处“挖矿”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企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开展自查、排查,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清退存量”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按期上报排查情况。

丁礼冰强调,各企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立足国有企业使命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履职尽责、积极配合,认真排查虚拟货币“挖矿”潜在风险隐患,做好相关政策宣导,严格禁止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员工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清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压实企业监测、核查、整治工作责任,加强长效监管,1月19日,自治区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召开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有关部门关于严查严处“挖矿”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企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开展自查、排查,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清退存量”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按期上报排查情况。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立足国有企业使命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履职尽责、积极配合,认真排查虚拟货币“挖矿”潜在风险隐患,做好相关政策宣导,严格禁止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员工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清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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