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办理家属共济医保需要带什么材料?需不需要持卡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一起去办理?如果家属未参保,可以享受家属共济医保政策吗?
答: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个人账户共济业务需要共济人和使用人携证件共同填表签字办理。只要共济人参加包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人有无参保均可使用个人账户共济。个人账户共济只限于就医时需要现金支付的部分,不可共济使用参保职工待遇。 一是门诊共济的方法: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如需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共济授权人必须填写《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不需要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提供授权人社会保障卡原件,由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登记表》后进行办理。 二是住院共济的方法:职工医保参保患者院结算时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医保结算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暂时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先手工登记后进行补扣结算的办法,即共济授权人填写《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待结算系统能正常使用后,共济授权人凭报销结算票据、社会保障卡、承诺书到医疗机构办理补扣结算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登记备案情况完成共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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