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放管服”,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一步实现便民利民,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
为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业务的特殊群众。
服务范围
包头市主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登记业务属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受理范围。
服务内容
上门服务的服务内容为身份核对、资料校验、询问、采集人像资料、现场照片及现场录像等。
服务流程
符合上门服务条件的,当事人可委托家人或朋友等经办人持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诊断证明或单位、街道出具的行动不便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申请现场预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上门服务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当事人要根据预约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上门服务完毕后当事人在两个工作日(节假日后延)内到大厅办结其他手续。
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的,上门服务终止或暂停:
服务对象思维不清、听力障碍无法正常交流且不能用文字交流的;约定的时间无法联系到预约人或当事人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为存在有必要终止或暂停的其他情形。
上门服务为免费服务 咨询电话:0472-6978011。
来源:包头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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