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利用电子送达方式对两起案件送达民事判决书。
据介绍,案件一为原告柳某与被告某物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被告聘用原告为该公司员工,合同签订后,被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给原告发放工资,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昆都仑区法院。另一起案件中,原告郝某与被告王某、乔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于2009年4月起至2011年11月先后从原告处借款125万元整。借款行为发生后,被告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利息。从2012年4月后,被告以种种理由迟迟不偿还借款也不支付利息。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昆都仑区法院。
据了解,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电子送达裁判文书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有效缩短了审判的时间成本,也为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向。
融媒体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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