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公布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青山区青福镇昌福村榜上有名。
近年来,昌福村建立了“昌福议事会”作为议事平台,议事成员由“3+N”构成,即村两委成员占30%、村民代表占30%、议题事项的直接利益方占30%,议题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村民中的党员、教师、人大代表等视情况占10%。
尊重民意是“昌福议事会”的核心理念。议事会按照群众集中反映什么就协商什么的原则,把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作为议事协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详细梳理了村民自治、乡风养成、矛盾调解、村务监督、工程建设、村集体经济等6个方面22项内容,建立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议事会通过拓展议事协商形式、规范议事协商流程、引导多方主体广泛参与,形成了“335”工作法,即通过座谈、面谈、走访“三种形式”收集协商议题;坚持迫切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可行性原则“三个原则”确保议题精准;按照收集议题、协商讨论、民主表决、组织实施、监督反馈“五个步骤”有效解决协商议题。
议事协商主题确定后,面向昌福村全体村民予以公示,并引导村民参与深入讨论。每一个议题开展一次村情民意调研会,现场就村民提出的问题一一给予回应,并建立金点子意见箱,最终通过民意众投遴选出解决方案。自“昌福议事会”建立以来,已就小区单元门更换、三角地开发等6件村民迫切关心的事项进行协商,结合民意圆满解决了5件,剩余1件正在推进解决,在议事过程中村民的自治意识、监督意识和参与热情得到极大提高。
下一步,昌福村将为议事会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引入社会组织多元参与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协商主体,同时将议事协商与网格化治理、线上提案相结合,进一步促进议事协商规范化和常态化运行。
据了解,此次全国试点工作主要围绕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建设、议事协商形式创新、议事协商成果运用、协商事项纳入村“两委”工作程序等方面开展创新实验,引导各地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融媒体记者:郭健;通讯员: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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