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东河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监测预警作用。
压实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同各零售药店签订并在经营场所公示《东河区药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承诺书》,明确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响应疫情防控政策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零售药店传达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要求,要求零售药店严格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的消毒防疫等工作,落实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等。
全区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对体温异常的人员不销售上述药品,登记相关信息后立即上报,并劝导其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相关药品购买信息实时上传,纳入综合防控工作。各市场监所网格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涉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的合法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管理等开展针对性检查。加大对零售药店检查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包头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一律停业整改,严格督促零售药店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药械市场稳定和质量安全,保障全区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安度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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