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包头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包头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委托第三方专家机构实施评估,经过宣传动员、参评组织申报等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0日,评估工作已完成。
2021年,我市共有170家社会组织参加了等级评估,经第三方专家机构评估,评出5A等级社会组织23家、4A等级社会组织50家、3A等级社会组织89家、3A以下等级8家、取消评估等级社会组织17家,评估等级现已正式向社会公示。
据悉,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发[2010]39号)规定,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在年检方面可以简化年检程序。通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将增强社会组织在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综合素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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