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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23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或下放

今年以来,市交通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行业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政效能,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取消19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委托)4项水运海事业务。

为保障行政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该局印发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承接主体的沟通指导,理顺办事流程,梳理服务指南等,全力帮助解决下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市交通局将开展新一轮权责清单调整,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坚持放权不卸责、不降质,做好服务交通运输企业的“店小二”,助力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全力打造“包头交通·包你满意”政务服务品牌。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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