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颁发了全市首张采矿许可证电子证,成为全区率先一批实现采矿许可证电子化的盟市。
据了解,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以颁发电子证为主,同时颁发纸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与纸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前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纸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仍然有效,无须申请更换为电子证。矿业权人在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zwfw.mnr.gov.cn)登录本公司账户后,可查看电子证,自行打印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自2021年7月1日起,到自然资源部领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不再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10号)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对于已领取电子证的矿业权人,向自然资源部提交新的登记申请时,填写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证号即可,不再提交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扫描文件。自然资源部已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的“矿业权市场”栏目(http://www.ky.mnr.gov.cn/)查询。
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集中力量推进电子证照的制作和应用。今后,市自然资源局将陆续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人颁发电子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融媒体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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