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启动及业务流程培训会,组织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旗县区财政局及不动产登记费征收部门人员参会。会议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于12月20日全面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上线工作。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具有和纸质非税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启动电子票据服务后,群众无须再排队打印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会自动发送至缴费人绑定手机微信的小程序“电子票夹”中。与传统的纸质票据相比,电子票据不受地域限制,利于保管、易于查阅、便于使用,将“群众跑路”人工取票模式切换成了“数据跑路”自动推送电子票据的全新服务模式,可极大地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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