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会计、文秘、接处警、处置突发事件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具有包头市户口,优先录用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配偶或父母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考生及在白云鄂博矿区服务的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公益性岗位、西部志愿者、就业启航五类人员)不限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白云鄂博矿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4.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5.男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其他司法处理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身体皮肤上有纹身的。
14.白云鄂博矿区编外合同人员辞职半年以内的。
15.现为白云鄂博矿区编外合同人员,入职不足三年的。
1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byeb.gov.cn/)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5天。
(二)报名
1.报名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要进行现场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
2.2022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的考生,携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结束前提交到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上午8:30开始至12月29日下午17:00截止。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体测、笔试或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确定报考岗位,登录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yeb.gov.cn/)下载并填写《白云鄂博矿区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中须如实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所有证件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bygafj2021@126.com;所有材料统一放在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文件夹中)。白云鄂博矿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5.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通过《招聘简章》的预留电话咨询。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1:3时要报请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核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是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学籍档案、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白云鄂博公安分局306室进行资格审核。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进行审核报名,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白云鄂博公安分局306室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未经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服务白云鄂博矿区的项目人员,已满服务期的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未满服务期的,报名表中请标明,由区人社局统一核实。
4.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体测准考证》,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笔试资格。
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运动的报考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等视疫情确定,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常识等。卷面满分100分(行测40%,申论30%,基础法律知识3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目。
4.加分项目:
①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2分。
②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③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3分(户籍取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只可选一项。
5.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总成绩将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布,公示期为3天。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报考人员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6.按照报考岗位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优先招聘条件不能确定排名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分数并列的,依据体测项目成绩确定排名。
7.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3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须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到聘用时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签订《劳动合同》。
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与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对被聘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能够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取消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按现有《白云鄂博矿区编外劳动合同人员(区聘)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总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白云鄂博矿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体测、面试时须自行打印健康码和行程码上交。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区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白云鄂博矿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四)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环节中将设置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8518761(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2-8023855(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八、其他
(一)建立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资格审核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本招聘简章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微观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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