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陈欣甜是今年8月份在包钢三医院出生的,因为早产,孩子住了8天的院,现在母女平安。”近日,市民纪秋宇和爱人精心呵护着健康可爱的女儿并高兴地说,在医院了解到新生儿90天内可办理医疗保险,就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随后拿着有关医疗凭据,到医院医保窗口又办理了报销手续。从报销数字上看,住院期间陈欣甜共花费医疗费用25276.73元,最后报销19000多元,报了不少钱,真心感谢市医疗保障局“出生后90天内参保”这一惠民政策。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实行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参保”政策。按照以往政策规定,新生儿需在出生前参保,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根据部分新生儿家属反映的新生儿在出生前参保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经常出现在出生前买了一份新生儿保险,但是出生后是双胞胎的实际情况,此次,市医疗保障局延长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将有助于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新政策,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号码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一站式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据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苗海龙介绍:“之前部分家长参保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参保。本次‘出生后90天内参保’政策的实施,未参保的新生儿可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医疗机构将进行挂账处理,在90天内参保登记后,家长再去定点医疗机构结账报销,这样可以使更多的新生儿家长们放心地去医疗机构就医看病,而不必因为是否参保,影响了看病就医的过程和效果。但仍要提醒新生儿家长们增强参保意识,在新生儿出生之后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以免影响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
为推进“出生后90天内参保”惠及我市千家万户,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把相关业务覆盖到全市11家新生儿定点医疗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包头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成功上线,进一步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方便市民群众更全面、更便捷地享受医保服务。
(见习记者 王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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