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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问题家长” 共护少年成长

曾经学习成绩优异的小明,却屡次与父亲发生争吵,放弃参加中考,最后竟然实施了犯罪......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起案件中发现,小明之所以犯下错误,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亲情缺席”是重要原因。为此,12月14日,昆区人民检察院向小明的监护人发出了一份督促监护令,同时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共同对其开展了一次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重新找回“为人父母”的责任意识,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把孩子引回正道。

根据昆区人民检察院统计分析,2021年,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检案件中,无论是作为嫌疑人的未成年人,还是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均不同程度地陷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到位、单亲监护、隔辈监护等监护困境。陷入监护困境往往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诱因之一。

为解决失职父母履行监护职责问题,破解涉案未成年人面临的监护困境难题,2021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机制,同时联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出新举措。昆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跟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需求,积极落实最高检及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要求,依托法律监督工作职能,探索推出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同时与昆区妇联、昆区司法局、昆区关工委探索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案,对“问题孩子”背后的“问题家长”,携手多方形成合力,依法督促其认真担起家庭监护责任。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对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干预,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误入歧途。昆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做足“家”的功课,唤醒缺失的家庭监护,健全协作机制,联合社会力量,构建青少年司法工作的新格局,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让充满爱的家庭监护尽早归位。

记者 张燕青 通讯员 宋安琪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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