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瑞星教育培训学校等2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请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经审批部门审核,现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2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办学活动,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查处。
同时,提醒广大家长要理性判断孩子的兴趣爱好,不盲目跟风报班,树立正确观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来源 :包头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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