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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幸福路九号街坊新物业的入驻是否合法

问:幸福路九号街坊的社区联合物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指定业委会成员,与物业签订合同,随后又私自解散了业委会,导致物业非法入驻,无人监管,有录音材料证据。

答: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经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该小区为2014年准物业项目,2014年6月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准物业服务合同》,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第二届已到期正在换届选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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