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保障包头市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包头市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争取上级资金2037万元,其中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资金140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637万元。通过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人饮维修养护工程等,全市广大农牧民饮水质量明显改善。
同时,市财政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按时调度资金的支出情况,督促旗县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支出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下达的资金,会同水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并同步下达至旗县区,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融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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