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包头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大对我市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我市学龄前幼儿幼有所育。
目前,市财政局共拨付各类学前教育资金1.08亿元,较2020年增加1643.44万元,增幅18%。其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8437万元(其中,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5586万元,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851万元);幼儿资助资金710.84万元;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1676万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市财政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在分配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时,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为前提。
在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方面,投入资金3418万元新建、续建昆区新城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拟新增学位2790个;投入资金795万元改造、回购九原区中海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拟新增学位570个;投入资金780万元用于石拐区睿德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迎接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验收及认定工作和土右旗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新园开办补助;投入资金565万元用于达茂旗百灵庙第二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完善办园条件;投入资金28万元用于推广“安吉游戏”试点幼儿园补助。
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面,投入资金240万元对各旗县区2021年治理完成的1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奖补;投入资金53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固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资金2558万元对各旗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
市财政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在分配幼儿资助资金时,优先保障各旗县区农村牧区幼儿、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补助。按照自治区强化资金落实的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足额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统筹自治区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学业务管理、师资培训、园舍修缮、购置玩教具等经常性支出,有力地保障了幼儿园日常平稳运转和持续健康发展。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