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我市机动车查验可容缺办理 2021-12-10 16:01 从12月2日开始,对缺少或者损坏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需要查验的环节,需由查验员填写告知单,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代办人签字,并记录。完成上述事项后予以办理业务。(融媒体记者:孔韦唯 王璐 周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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