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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网络新媒体优质账号、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稀土高新区工委党务综合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属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宣传部,各人民团体宣传部,驻包各企业、高校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会议精神,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市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网络新媒体优质账号、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的好是真本事”,坚持抓建设促发展、以评选促提升、强示范促引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夯实网络宣传工作基础、增强网络传播活力,提升网上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网络传播创新创造活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把牢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管互联网、党管新媒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二)注重引领。坚持移动为先,强化融合传播,支持互联网新媒体新应用创新发展,积极占领新媒体阵地,引领带动全市新媒体用生动鲜活的网言网语、赏心悦目的视频图片生动阐释党的创新理论,驱动引领网上传播事业发展。

(三)强化管理。坚持管建同步、管建并举,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查把关、强化互动回应。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优化服务。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动网络晒政、网络问政、网络惠民、网络扶贫,扎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推动我市“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

三、评价办法

结合实际工作,按照评价和推选标准(详见附件),根据申报情况和第三方数据支持,综合传播指数、平台活跃度、社会反响等方面情况,产生最终结果。确保评价过程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一)评价和推选对象

1.“政务影响力·优质账号”。从申报的市、旗县区两级机关、部门单位官方账号中推选产生。

2.“新闻影响力·优质账号”。从我市新闻媒体、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旗县区融媒体中心开设在不同网络平台上的新媒体账号中推选产生。

3.“正能量传播·优质账号”。从我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高校新媒体账号和个人账号、社会面自媒体账号中推选产生。

4.“创新传播·优秀案例”。从2020年、2021年度我市已发布的图片、文字、动漫音视频作品、网络专题报道、网络主题活动、新媒体产品中推选产生。

(二)评价办法和流程

1.申报(12月8日—12月13日)。各地网信办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等进行申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本系统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直接通过“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或“包头新闻网”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同一单位申报“优质账号”“优秀案例”数量不多于3部,同一账号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类别。

2.评价(12月13日—12月20日)。梳理汇总申报情况,结合平台建设情况和传播力指数等,评选产生“优质账号”和“优秀案例”。

3.扶持(12月20日—2022年底)。对入选账号、案例以及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对推选产生新媒体 “优质账号” “优秀案例”分类分批次进行宣传推介,组织交流活动,推荐优秀账号参与各级网络主题活动,实施长效扶持。

四、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

(一)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

1.政务影响力· 优质账号:参选范围为市区两级各直属机关、部门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包各单位(含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开设认证、运维的官方新媒体账号;重点考察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在优化政务服务,严格发布内容,丰富呈现形式,规范运维管理,突出行业特色,强化参与互动方面的成效成果,参考发文数、阅读数、点赞数、关注人数等维度测评传播力指数进行评选。

2.新闻影响力·优质账号:参选范围为市属新闻单位或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新媒体账号;重点考察新闻类新媒体账号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增加优质内容供给,创新传播方式手段,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促进媒体融合发展方面的成效成果,参考发文数、阅读数、点赞数、关注人数等维度测评传播力指数进行评选。

3.正能量传播·优质账号:要求为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包各单位(含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新媒体账号或单位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运维、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及社会面自媒体账号;重点考察账号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大正面宣传效应,原创内容生产,丰富呈现形式,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生产,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环境方面的成效成果。根据发文数、阅读数、点赞数、关注度等维度测评传播力指数、粉丝评论倾向,网民互动情况等进行评选。

以上3类新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头条号、抖音号、快手号、百度百家号、人民日报人民号、澎湃新闻澎湃号、知乎、UC大鱼号、趣头条、腾讯新闻企鹅号、一点资讯一点号、凤凰新闻大风号、搜狐新闻搜狐号、新浪看点号、网易新闻网易号等。

4.创新传播·优秀案例:面向全市新闻类、政务类、自媒体类新媒体平台精选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攻坚脱贫、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主题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等专项宣传以及通过新媒体新应用开展群众工作,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等方面,在内容制作、技术创新、宣传推广中传播效果明显或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图文类、短视频类、网络专题活动、专题报道及软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优秀案例;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感染力强,创新形式内容,群众喜闻乐见,结合阅读量、官方平台转载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要求时间内通过“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或“包头新闻网”首页链接的页面进行申报。内容要求非涉密、宜公开。所有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予修改。

2.推荐的新媒体“优质账号”和“优秀案例”需提供相关亮点工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文件、图片、音视频(需连接形式,非源文件)、书面证明等,所有申报材料只提交电子版,涉密内容不得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来源: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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