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交管大队第一警务区民警接群众举报,在市府西路附近有一辆托管班的车超员接送孩子。
当天14时35分许,昆区交管大队民警在钢四小东校区的西侧,广场南道与广场西道的丁字口,将车牌号为蒙B02**EA的小型面包车查扣。
“这个车是面包车,当时车上拉了6个孩子,算司机一共7人,按照核定人数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作为托管班接送孩子的车辆是不允许的。”昆区交管大队第一警务区警长曹永刚介绍,正规接送孩子校车必须是在运管部门、交管部门办理了合法手续,并有审批的运行线路。且正规的校车质量、防护功能、防撞功能、保险期等都需要达到一个标准。“普通家用车辆的安全系数相对较低,对于孩子,尤其是七八岁的孩子来说,他们自身防护能力就差,如果发生意外,绝不是小事。所以这种行为我们坚决取缔,绝对不允许。”
该托管班的负责人表示,车辆平时为学校老师自用,因考虑到冬季天气寒冷,两个校区距离稍远,学生步行回托管班需要将近10分钟的时间,所以便使用托管班的面包车来接送学生上下学。
“当时被查的时候我挺懵的,以为我违反了交通规则了,但是我想了想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就是没有意识到是因为校车的事情。”驾驶员刘某说,“自己有五六年的驾龄,平时车速是很慢的,基本上就是20迈没有很快,所以也没想那么多,没觉得会有问题。”“经过交警的教育之后,我觉得还是挺有危险性的。像我们带的是6个孩子,如果一旦要是出了事情的话,挺严重的。这跟平时自己开是不一样的,以后还是不能再开这种车辆接送孩子了。”对于该托管班这种行为,交管部门耐心地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校车安全教育,并将继续对其进行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融媒体记者 王璐 摄影记者 祝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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