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妥善处理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火灾险情,及时排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11月30日16时20分,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驾驶员报警称:其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行驶在G6高速公路583Km+500m处时,从后视镜发现车辆右后轮胎开始冒烟,因车辆装载的是胶粉,属易燃物,为安全起见驾驶员随即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得知情况后,民警告知驾驶员迅速撤离到安全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内等待救援,并指派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联络了119消防人员协同救援。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起火车辆6个轮胎已经全部烧毁,冒着阵阵白烟,火势还在持续上升,随车灭火器无法扑灭,并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在等待消防部门的同时,为避免发生危险,民警立即在后方开展警戒,引导后方车辆依次安全通过。随后,在高速交警和消防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火势得到了及时控制并完全扑灭。
货车行驶高速轮胎冒烟起火 高速交警紧急处置化险为夷
高速交警提示:近年来,大货车轮胎自燃的情况时有发生,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并做好轮胎保养,及时更换轮胎,避免轮胎起火自燃事件。同时,车辆一定要配备应急灭火器材,一旦发生险情,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护栏外侧并拨打报警电话,争取施救时间。
融媒体记者 宋美慧 通讯员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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