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厅内有市民前来咨询
工作人员整理待遇人员资料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内社险发〔2021〕38号)文件精神,包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和流程,积极与自治区社保沟通配合,在完成职业年金按月投资运营、职业年金补缴利息、发放数据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2021年11月,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11月25日,已为首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发放了职业年金以及补发部分,待遇领取人员共计7544人。
记者随后了解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凡2014年10月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均可享受职业年金待遇。这就意味着,凡2014年10月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每月除了可领取到退休工资外,还将再额外领取一笔职业年金。
据了解,按照相关要求,享受职业年金待遇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2014年10月之后按机关事业类型退休;二是已按照机关事业改革制度规定正常核算待遇;三是单位已完成准备期清算、职业年金无欠费并已上划运营的退休人员。其中,准备期内欠费、职业年金欠费及虚账未做实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未按改革后新办法核算待遇的退休人员以及信息系统中已标识为死亡、未认证停发待遇的人员尚不具备职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职业年金首次发放,标志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运营和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也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发放工作全面落实、落地。市人社部门提醒,对于不符合职业年金发放条件的退休人员,请参保单位及时缴纳费用、做实账户并通知职工本人尽快认证,确保职业年金待遇应享尽享。
为了让市民更加了解该政策,记者随后联系市人社部门针对职业年金具体内容进行详解,并通过一问一答形式为市民进行解读。
一问:为什么2014年9月(含9月)之前退休的人没有职业年金?
答: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 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 2014年10月起实施,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因此,2014年9月(含9月)前退休的人员保持现有待遇继续发放,2014年10月后退休的人员,从2014年10月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时按改革后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待遇。
二问:我很早就退休了并且自己已经缴纳了职业年金,为什么我没有发职业年金?
答:(1)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 号)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因此,职业年金除个人缴费部分,对财政金额供款的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还需要记实单位部分及投资收益。如单位未足额缴纳职业年金,将无法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2)未认证停发待遇的人员无法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3)退休人员暂未按照改革后新办法核算待遇无法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三问:为什么和我同一个月退休的人职业年金比我高?
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规定,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职业年金待遇标准与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月数以及计发月数相关。
四问:职业年金待遇是怎么算出来的?
答:根据《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125 号)规定,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计发公式如下:职业年金待遇标准=职工退休时的职业年金总额/计发月数。
五问:职业年金实发月数和计发月数相同吗?
职业年金计发月数是用于计算参保人员职业年金待遇标准的参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根据《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125号❳规定,选择按照计发月数分期领取职业年金的,每月待遇均按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领取,直至个人账户余额发放完毕。因此,实际发放月数受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影响。
六问:职业年金如果没有按时缴纳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职业年金经办规程 (暂行)》(人社厅发〔2017〕125号)规定,职业年金的实账部分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投资运营并享有投资收益。中央及省级经办机构应根据职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月将职业年金投资收益记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因此如果职业年金没有按时缴纳,将损失未足额缴费期间的投资收益,且未足额缴费期间将无法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七问:我的职业年金账户里的钱发完了怎么办?
根据《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125 号)规定,选择按照计发月数分期领取职业年金的,每月待遇均按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领取,直至个人账户余额发放完毕。因此,个人账户资金发完后,不再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八问:按月领的职业年金会和养老金一样每年增加吗?
答:不会。根据《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125号)规定,选择按照计发月数分期领取职业年金的,每月待遇均按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领取,直至个人账户余额发放完毕。
九问:单位给我交的钱也会发给我吗?
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规定,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因此,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也会计入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并发放。
十问:职业年金是和养老金一起发吗?
答:职业年金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发放:职业年金待遇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待遇支付计划受托人发送支付指令,由待遇支付计划的托管银行集中支付。因此职业年金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分别发放。
十一问:职业年金什么时候发放?发放到哪里?
答:11月包头市本级已经开始发放职业年金待遇,本月发放金额包括从退休次月开始的补发金额和11月当月职业年金待遇金额,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发放当月金额,直至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金额发放完毕为止。职业年金待遇由自治区直接发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员领取退休工资的银行卡上,每个月发放时间为25号到月底。
融媒体记者 李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