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 新闻

中介倒手房屋“豪赚”11万 购房者叫屈

 中介38万元购入一套二手房,两个月后以49万的价格转手,一出一入“豪赚”11万。不久前,这套房子的最终买家在与熟人的一次偶遇中得知这一情况,“感觉自己成了‘冤大头’。”日前这位购房者就此事向记者求助。

据购房者王女士及其家人介绍,购房的中介与家人相识多年。当时中介手上有一套房,双方谈好以40万的总价购入。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王女士先后两次付给对方总计6万多元的房款,“然而在这期间,中介称这套房子还有其他人要买,当时也确实看到有其他人来看房,随后就被告知这套房已经涨到了49万了。”尽管此时家人对于是否继续购房出现了分歧,但是最终王女士还是以49万的总价签了购房合同,并开始分期付款。

直到不久前,王女士与一位熟人偶遇,才从对方口中得知她购买的这套房是中介两个月刚入手的。两次交易相隔不久,差价却高达11万。“不仅多花了这么多钱,我还得知当时所谓的其他看房人,其实都是‘托儿’。现在房款付了一半,房子还没有过户,不知道此事还有没有办法挽回。”王女士表示。

就购房者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律师以及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均认为当初购房者自愿签署了购房协议,49万的房价也是经过了双方协商,是购房者认可的。而此次交易过程中中介作为房屋所有者,赚取差价属正常的交易行为,交易过程中并未收取中介费用,未发现“两头吃”的情形。因此消费者如认为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重大误解希望撤销协议,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提起进一步申诉。

记者了解到,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等,二手房交易差价的话题时常登上网络热搜。中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对市场价格的调控推波助澜。今年下半年,外地一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也在创新举措开通自助交易平台,以此推动二手房信息更透明,交易更规范,让买卖双方更有主导权。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购房属于重大消费事项,消费者一定要充分了解行情,同时提升法律意识,在发生争议时及早维权。

全媒体记者:霍晓霞 实习生:马霄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