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建的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案件。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建成互联网法庭22个,共开庭审理案件697起。
互联网庭审显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包头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提高政治意识,推进案件在线办理。将在线诉讼作为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和细化诉讼服务措施,降低诉讼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在九原区人民法院线上调解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仅20分钟,原被告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在“云”端解决12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在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共计节省来往路程近500公里,节约诉讼时间8小时。
管理与服务促实效。互联网庭审模式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对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和方便群众诉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包头法院不断健全规范在线诉讼规则,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按照诉讼法要求开展互联网庭审活动,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严格核实当事人身份、审核案件材料。针对庭审参与人员使用互联网法庭中反馈的问题,开展应用培训和在线答疑,为法官、书记员和当事人制作详细的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同时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法院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互联网开庭的优势作用,充分调用当事人应用参与的积极性。
技术支持保质效。包头法院以用为本,不断丰富互联网庭审平台功能,逐步扩展平台外延,开通了手机APP端、微信小程序、网页等多种互联网庭审参与模式。支持多诉讼参与人异地进行调解以及庭审,并提供音视频信息交互,法官可控制每一路音频和视频,对庭审过程拥有控制权限;支持举证示证,可展现法律规定的各种类型的证据,当事人可当庭提交新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和案情讲解;依托云视频会议技术,将庭审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图像和声音完整记录和存储下来,既可通过校对功能提高庭审笔录准确性,也可通过在线庭审点播等方式再现庭审过程,提高审判透明度。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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