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便于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手续,使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近期市住建局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类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做出调整。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自2021年11月15日起,各旗县区住建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类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市住建局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租赁补贴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提交登记备案要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旗县区住建部门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申请时需要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其他合法性补充材料。具体情况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租住地)住建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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