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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及年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根据《包头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包头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包头市财政局结合《市本级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11月30日开展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及年检工作,通过三方面举措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账户及资金监管。

严把账户年检审核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登记,在摸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办法》规定,对现有银行账户做出撤销、归并、保留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实施监管。加强与审计、银行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联通途径和监督协作机制,全面堵塞预算单位账户开户、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漏洞,促进预算单位依法、合规使用银行账户及核算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齐抓共管,实现高效监督。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肃财经纪律。通过此次财务风险排查及账户年检工作,汇总问题清单,建立健全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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