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 新闻

11家企业停产停建!我市对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包安委会发〔2021〕18号)要求,并落实《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矿安〔2021〕55号)和《包头市非煤地下矿山企业防范冒顶片帮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措施》,10月18日至23日,第一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包头市泉山金矿、包头市大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德门铁矿、包头市丰达钢铁有限公司种羊场铁矿、达茂旗隆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腰海铁矿、包头市众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等18户正常生产和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了发包单位是否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对承包单位实施统一管理,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采矿、机电、通风、地测等工程技术人员;承包单位是否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按规定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通风、地测等专业技术人员等。

经检查,7户非煤地下矿山企业符合相关要求,责令不符合相关要求的11户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停产停建,并由属地应急管理局提请当地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

检查组强调: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包安委会发〔2021〕18号)、《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矿安〔2021〕55号)和《包头市非煤地下矿山企业防范冒顶片帮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措施》要求,对生产作业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二是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对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要严格复产复工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复产复工安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利用“钉钉监管系统”加大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监督力度。利用“地下矿山企业下井人员监管监控系统”对井下作业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监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四是强化督导抽查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要继续对各地区、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专项检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推动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五是切实抓好第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第四季度是矿山企业传统的生产旺季,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加强通风、排水、敲帮问顶、安全防护装置等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和安全确认制度,防范坠罐跑车、中毒窒息、井下火灾、冒顶片帮、采空区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