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5时许,民警发现辖区行驶的一辆蒙L牌照的小型车存在驾驶证异常情况,包头收费站执勤的民警于15时58分成功将该车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显得有些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先是拿出了行驶证递给民警,后又在车内不停翻找驾驶证,在民警的追问下,驾驶员才如实告诉民警说,他的驾驶证被暂扣了。
随即民警通过调查,确定驾驶员李某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在对李某的询问中得知,其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了,这次来包头办事抱着不会被交警查到的心理就驾车出发了,不想在收费站出口被民警当场查获。
高速交警提:驾驶证暂扣期间视同未取得驾驶证,不允许驾车上路行驶,一旦被查到,将会受到法律严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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