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自治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市财政局始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已拨付全市9个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和5所市直属中学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专项资金共计5745万元。
市财政局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用足、用好补助资金,继续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考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该笔资金将用于支持农村牧区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体美劳场所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据悉,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将进一步满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义务教育基本办学薄弱环节短板得以补齐,教书育人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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