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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实施“两证合一”、“两考合一”

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加注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实用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21〕510)的要求,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从7月23日起经过前期题库编制、修改报名通道、增设许可事项、确定收费标准等准备工作,现已具备“两证合一”“两考合一”功能。10月25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证合一”、“两考合一”工作。

记者了解到,“两考合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将调整为3种方式,驾驶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第一种方式针对未持证人员,申请人员选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选项,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员进行“两考合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可从事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车型。第二种方式,已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如申请换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区域科目考试,增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已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如申请换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参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区域科目考试,增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第三种方式针对之前报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未合格的驾驶员可在报名平台更改报名选项直接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两证合一”,为从业人员只需通过一次考试,拿一个证,便可以同时开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原持有“双证”的驾驶员,可直接换发新证;增加巡游车或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范围的,可以在考试合格后可更换包含两种从业资格的新证。

此次新的政策实施,不会增加考试费用,“两证合一”与“两考合一”后考试费不高于原考试费用,不给驾驶员增加额外负担。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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