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及疑似病例,疫情防控再度面临严峻考验。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有个别网民、网络平台编造、传播、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误导广大群众,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晴朗网络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包头市公安局现通告如下:
一、对网络信息要认真甄别、科学分析,相关疫情信息要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散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鼓励网民和网络平台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六、全市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
举报电话:
0472—3619034
举报邮箱:
baotoupolice@163.com
包头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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